這是上次在大稻埕小走路之後的大暴走。R說這是:「不良大姐鐵腿聯盟再發威!」不良大姊當然是指我們倆。
我喜歡走路,更喜歡在城市裡走路,因為比較安全,也比較不無聊。平常沒有智慧手機,所以走路不會拍照,就是一股腦的一直走。這一天,出國的前幾天,與親愛的R見面,所以背了大相機,沒想到意外地把走路過程拍下來。
五月天,拾米屋下午茶後,到北投市場吃喝,臨時起意要走回台北市中心。因為沒有智慧機,所以沒有地圖,有捷運的地方就沿著捷運走,沒有捷運的地方憑著方向感與記憶,偶爾再問人。
沿路,被我們問到的人,不是叫我們搭捷運,就是要我們騎U-bike,聽到我們想用走的,都很驚奇。來美國之後發現,台北真是一個方便的地方,我現在住的地方,沒有捷運也沒有U-bike。
走過之後發現路程並不遙遠,滿身是汗的感覺很爽快,原來這就是以前人的生活XD
扣掉中間吃喝還有上廁所(共算半小時),大約三個多小時,路線如下: